政策规则
时间:1999-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二ci聚会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宣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二ci聚会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 一ban划定
第二章 条约的订立
第三章 条约的效力
第四章 条约的推行
第五章 条约的变换和转让
第六章 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划定
分则
第九章 生意条约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条约
第十一章 赠与条约
第十二章 jie款条约
第十三章 租赁条约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条约
第十五章 承揽条约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条约
第十七章 运输条约
第十八章 手艺条约
第十九章 保管条约
第二十章 仓储条约
第二十一章 委托条约
第二十二章 行纪条约
第二十三章 居间条约
附则
总则
第一章 一ban划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掩护条约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订本法。
第二条 【条约界说】本法所称条约是一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换、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shen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执法的划定。
第三条 【一律原则】条约当事人的执法职位一律,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条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条约的权力,任何单元和小我私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公正原则】当事人应当遵照公正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 【忠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力、推行义务应当遵照忠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遵纪遵法原则】当事人订立、推行条约,应当遵守执法、行政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条约推行义务原则】依法建设的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执法约束力。当事人应当an照约定推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讁uan涓蛘呱ǔ踉。
依法建设的条约,受执法掩护。
第二章 条约的订立
第九条 【订立条约的能力】当事人订立条约,应当具有响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署理人订立条约。
第十条 【条约的形士到”事人订立条约,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执法、行政规则划定接纳书面形式的,应当接纳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接纳书面形式的,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条约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和电子觭hi)等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条约内容】条约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ban包罗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目;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酬金;
(六)推行限期、所在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要领。
当事人可以参照种种条约的树模文本订立条约。
第十三条 【订立条约方士到”事人订立条约,接纳要约、允许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条约的意思体现,gai意思体现应当切合下列划定:
(一)内容详细确定;
(二)批注经受要约人允许,要约人即受gai意思体现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约请】要约约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体现。寄送的价目表、拍卖通告、招标通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约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切合要约划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接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条约,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吸收数据电文的,gai数据电文进入gai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gai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ci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的作废】要约可以作废。作废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允许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作废的qing形】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要约不得作废:
(一)要约人确定了允许限期或者以其他形式昭示要约不行作废;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以为要约是不行作废的,并已经为推行条约作了准备事情。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作废要约;
(三)允许限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允许;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衴uan涓。
第二十一条 【允许的界说】允许是受要约人赞成要约的意思体现。
第二十二条 【允许的方式】允许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凭证生意营业习惯或者要约批注可以通过行为作出允许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允许的限期】允许应当在要约确定的限期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允许限期的,允许应当遵照下列划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连忙时作出允许,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允许应当在合理限期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允许限期的起点】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允许限期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shi盘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gai信件的邮戳日期开shi盘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允许限期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shi盘算。
第二十五条 【条约建设时间】允许生效时条约建设。
第二十六条 【允许的生效】允许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允许不需要通知的,凭证生意营业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允许的行为时生效。
接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条约的,允许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划定。
第二十七条 【允许的撤回】允允许以撤回。撤回允许的通知应当在允许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允许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受要约人凌驾允许限期发出允许的,除要约人实时通知受要约人gai允许有用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允许】受要约人在允许限期内发出允许,an照通常qing形能够实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缘故原由允许到达要约人时凌驾允许限期的,除要约人实时通知受要约人因允许凌驾限期不接受gai允许的以外,gai允许有用。
第三十条 【允许的变换】允许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衴uan涓,为新要约。有关条约标的、数目、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推行限期、推行所在和方式、违约责任息争决争议要领等的变换,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衴uan涓。
第三十一条 【允许的内容】允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衴uan涓模既耸凳碧逑肿璧不蛘咭寂⒃市聿坏枚砸嫉哪谌葑鞒鋈魏伪浠坏囊酝,gai允许有用,条约的内容以允许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条约建设时间】当事人接纳条约书形式订立条约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条约建设。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条约建设】当事人接纳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条约的,可以在条约建设之前要求签署确认书。签署确认书时条约建设。
第三十四条 【条约建设所在】允许生效的所在为条约建设的所在。
接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条约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条约建设的所在;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栖身地为条约建设的所在。当事人尚有约定的,an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书面条约建设所在】当事人接纳条约书形式订立条约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所在为条约建设的所在。
第三十六条 【书面条约与条约建设】执法、行政规则划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接纳书面形式订立条约,当事人未接纳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推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gai条约建设。
第三十七条 【条约书与条约建设】接纳条约书形式订立条约,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推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gai条约建设。
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妄想订立条约】国家凭证需要下达指令性使命或者国家订货使命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条约。
第三十九条 【名堂条约条款界说及使用人义务】接纳名堂条款订立条约的,提供名堂条款的一方应当遵照公正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并接纳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重免去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an照对方的要求,对gai条款予以说明。
名堂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并在订立条约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名堂条约条款的无效】名堂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划定qing形的,或者提供名堂条款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扫除对方主要权力的,gai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名堂条约的诠释】对名堂条款的明确发生争议的,应当an照通常明确予以诠释。对名堂条款有两种以上诠释的,应看成出倒霉于提供名堂条款一方的诠释。名堂条款和非名堂条款纷歧致的,应当接纳非名堂条款。
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条约历程中有下列qing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jie订立条约,恶意举行探讨;
(二)居心遮掩与订立条约有关的主要事实或者提供虚伪qing况;
(三)有其他违反忠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条约历程中知悉的商业神秘,无论条约是否建设,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gai商业神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 条约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条约的生效】依法建设的条约,自建设时生效。
执法、行政规则划定应当治理批准、挂号等手续生效的,遵照其划定。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条约】当事人对条约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条约,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扫除条件的条约,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附限期的条约】当事人对条约的效力可以约定附限期。附生效限期的条约,自限期届至时生效。附终止限期的条约,自限期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约,经法定署理人追认后,gai条约有用,但纯赚钱益的条约或者与其年岁、智力、精神康健状态相顺应而订立的条约,不必经法定署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署理人未作体现的,视为拒绝追认。条约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作废的权力。作废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无权署理人订立的条约】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者署理权终止后襶uan皇鹄砣嗣宥┝⒌奶踉,未经被署理人追认,秠uan皇鹄砣瞬环⑸Я,由行为人肩负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署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署理人未作体现的,视为拒绝追认。条约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作废的权力。作废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表见署理】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者署理权终止后襶uan皇鹄砣嗣宥┝⑻踉,相对人有理由信托行为人有署理权的,gai署理行为有用。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认真人逾越权限订立的条约,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gai代表行为有用。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条约】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工业,经权力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条约后取得处分权的,gai条约有用。
第五十二条 【条约无效的法定qing形】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条约无效:
(一)一方以诓骗、胁迫的手段订立条约,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勾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正当形式掩饰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执法、行政规则的强制性划定。
第五十三条 【条约免责条款的无效】条约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shen危险的;
(二)因居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工业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可作废条约】下列条约,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换或者作废: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条约时显失公正的。
一方以诓骗、胁迫的手段或者攻其不备,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qing况下订立的条约,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换或者作废。
当事人请求变换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作废。
第五十五条 【作废权的祛除】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作废权祛除:
(一)具有作废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废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作废权;
(二)具有作废权的当事人知道作废事由后明确体现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取舍消权。
第五十六条 【条约自shi无效与部门有用】无效的条约或者被作废的条约自shi没有执法约束力。条约部门无效,不影响其他部门效力的,其他部门仍然有用。
第五十七条 【条约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条约无效、被作废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条约中自力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要领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条约无效或被作废的执法效果】条约无效或者被作废后,因gai条约取得的工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须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肩负响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恶意勾通获取工业的返还】当事人恶意勾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工业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章 条约的推行
第六十条 【严酷推行与忠实信用】当事人应当an照约定周全推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照忠实信用原则,凭证条约的性子、目的和生意营业习惯推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条约约定不明的调停】条约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推行所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增补;不能告竣增补协议的,an照条约有关条款或者生意营业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条约约定不明时的推行】当事人就有关条约内容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划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an照国家尺度、行业尺度推行;没有国家尺度、行业尺度的,an照通常尺度或者切合条约目的的特定尺度推行。
(二)价款或者酬金不明确的,an照订立条约时推行地的市chang价钱推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订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an照划定推行。
(三)推行所在不明确,给付钱币的,在接受钱币一方所在地推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推行;其他标的,在推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推行。
(四)推行限期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推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推行,但应当给对方须要的准备时间。
(五)推行方式不明确的,an照有利于实现条约目的的方式推行。
(六)推行用度的肩负不明确的,由推行义务一方肩负。
第六十三条 【交付限期与价钱执行】执行政府订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条约约定的交付限期内政府价钱调整时,an照交付时的价钱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钱上涨时,an照原价钱执行;价钱下降时,an照新价钱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钱上涨时,an照新价钱执行;价钱下降时,an照原价钱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推行条约】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推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推行债务或者推行债务不切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肩负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 【第三人不推行条约的责任肩负】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推行债务的,第三人不推行债务或者推行债务不切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肩负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同时推行抗辩权】当事人互欠债务,没有先后推行顺序的,应当同时推行。一方在对方推行之前有权拒绝其推行要求。一方在对方推行债务不切合约准时,有权拒绝其响应的推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先推行义务】当事人互欠债务,有先后推行顺序,先推行一方未推行的,后推行一方有权拒绝其推行要求。先推行一方推行债务不切合约定的,后推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响应的推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推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推行:
(一)谋划状态严重恶化;
(二)转移工业、抽逃资金,以逃躲债务;
(三)损失商业信誉;
(四)有损失或者可能损失推行债务能力的其他qing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推行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遵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划定中止推行的,应当实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推行。中止推行后,对方在合理限期内未恢复推行能力而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推行的一方可以扫除条约。
第七十条 【因债权人缘故原由致债务推行难题的处置赏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换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推行债务发生难题的,债务人可以中止推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条 【债务的提前推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推行债务,但提前推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推行债务给债权人zeng加的用度,由债务人肩负。
第七十二条 【债务的部门推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门推行债务,但部门推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门推行债务给债权人zeng加的用度,由债务人肩负。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gai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shen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须要用度,由债务人肩负。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作废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工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废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工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且受让人知道gaiqing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废债务人的行为。
作废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作废权的须要用度,由债务人肩负。
第七十五条 【作废权的时代】作废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废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作废权的,gai作废权祛除。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转变对条约推行的影响】条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换或者法定代表人、认真人、承办人的变换而不推行条约义务。
第五章 条约的变换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 【条约变换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襶uan涓踉。
执法、行政规则划定变换条约应当治理批准、挂号等手续的,遵照其划定。
第七十八条 【条约变换内容不明的处置赏罚】当事人对条约变换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换。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条约的权力所有或者部门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除外:
(一)凭证条约性子不得转让;
(二)an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遵照执法划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力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gai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力的通知不得作废,但经受让人赞成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从权力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力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力,但gai从权力专属于债权人自shen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而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赞成】债务人将条约的义务所有或者部门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赞成。
第八十五条 【肩负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 【从债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肩负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gai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shen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条约转让形式要件】执法、行政规则划定转让权力或者转移义务应当治理批准、挂号等手续的,遵照其划定。
第八十八条 【归纳综合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赞成,可以将自己在条约中的权力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归纳综合转让的效力】权力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划定。
第九十条 【新当事人的归纳综合遭受】当事人订立条约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条约权力,推行条约义务。当事人订立条约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尚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条约的权力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肩负连带债务。
第六章 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 【条约祛除的缘故原由】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an照约定推行;
(二)条约扫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去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执法划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qing形。
第九十二条 【条约终止后的义务】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照忠实信用原则,凭证生意营业习惯推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条约约定扫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扫除条约。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扫除条约的条件。扫除条约的条件成就时,扫除权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九十四条 【条约的法定扫除】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扫除条约:
(一)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
(二)在推行限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体现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批注不推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限期内仍未推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
(五)执法划定的其他qing形。
第九十五条 【扫除权祛除】执法划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扫除权行使限期,限期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gai权力祛除。
执法没有划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扫除权行使限期,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限期内不行使的,gai权力祛除。
第九十六条 【扫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遵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划定主张扫除条约的,应当通知对方。条约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扫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扫除条约的效力。
执法、行政规则划定扫除条约应当治理批准、挂号等手续的,遵照其划定。
第九十七条 【扫除的效力】条约扫除后,尚未推行的,终止推行;已经推行的,凭证推行qing况和条约性子,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回复状、接纳其他调停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结算、整理条款效力】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不影响条约中结算和整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gai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遵照执法划定或者an照条约性子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限期。
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当事人互欠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的要件】有下列qing形之一,难以推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着落不明;
(三)债权人殒命未确定继续人或者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执法划定的其他qing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用度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 【提存后的通知】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着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实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续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 【提存的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肩负。提存时代,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用度由债权人肩负。
第一百零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祛除】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推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凭证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祛除,提存物扣除提存用度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 【免去的效力】债权人免去债务人部门或者所有债务的,条约的权力义务部门或者所有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 【混同的效力】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条约的权力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推行条约义务或者推行条约义务不切合约定的,应当肩负继续推行、接纳调停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推行】当事人一方明确体现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批注不推行条约义务的,对方可以在推行限期届满之前要求其肩负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款子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酬金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酬金。
第一百一十条 【非款子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推行非款子债务或者推行非款子债务不切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推行,但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除外:
(一)执法上或者事实上不能推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推行或者推行用度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限期内未要求推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瑕疵推行】质量不切合约定的,应当an照当事人的约定肩负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凭证标的的性子以及损失的巨细,可以合理选摘要求对方肩负修理、替换、重作、退货、镌汰价款或者酬金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推行、调停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推行条约义务或者推行条约义务不切合约定的,在推行义务或者接纳调停措施后,对方尚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规模】当事人一方不推行条约义务或者推行条约义务不切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罗条约推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凌驾违反条约一方订立条约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条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谋划者对消耗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诓骗行为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者权益掩护法》的划定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凭证违约qing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发生的损失赔偿额的盘算要领。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zeng加;约定的违约金太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镌汰。
当事人就迟延推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推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偏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推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推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推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行抗力】因不行抗力不能推行条约的,凭证不行抗力的影响,部门或者所有免去责任,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推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去责任。
本法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阻止并不能战胜的客观qing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行抗力的通知与证实】当事人一方因不行抗力不能推行条约的,应当实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限期内提供证实。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接纳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接纳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用度,由违约方肩负。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条约的,应当各自肩负响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故原由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肩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遵照执法划定或者an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shen、工业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遵照本法要求其肩负违约责任或者遵照其他执法要求其肩负侵权责任。
第八章 其他划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划定的适用】其他执法对条约尚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条约】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执法没有明文划定的条约,适用本法总则的划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执法最相类似的划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条约诠释】当事人对条约条款的明确有争议的,应当an照条约所使用的词句、条约的有关条款、条约的目的、生意营业习惯以及忠实信用原则,确定gai条款的真实意思。
条约文本接纳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一律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寄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纷歧致的,应当凭证条约的目的予以诠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条约】涉外条约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置赏罚条约争议所适用的执法,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涉外条约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条约有最亲近联系的国家的执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推行的中外合资谋划企业条约、中外相助谋划企业条约、中外相助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条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条约监视机关】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规模内,遵照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对使用条约:依、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监视处置赏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条约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息争或者调整解决条约争议。
当事人不愿息争、调整或者息争、调整不成的,可以凭证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条约的当事人可以凭证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推行发生执法效力的讯断、仲裁裁决、调整书;拒不推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特殊时效】因国际货物生意条约和手艺收支口条约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限期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力受到损害之日起盘算。因其他条约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限期,遵照有关执法的划定。
分则
第九章 生意条约
第一百三十条 【界说】生意条约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条约。
第一百三十一条 【生意条约的内容】生意条约的内容除遵照本法第十二条的划定以外,还可以包罗包装方式、磨练尺度和要领、结算方式、条约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执法、行政规则榨取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遵照其划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的所有权讁uan甑奈锝桓妒逼鹱,但执法尚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当事人可以在生意条约中约定买受人未推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推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或者生意营业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盘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执法尚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gai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付的时间】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时代的,出卖人可以在gai交付时代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交付时间的推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限期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划定。
第一百四十条 【占有标的物与交付时间】标的物在订立条约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条约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的所在】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的所在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所在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划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条约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所在的,出卖人应当在gai所在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所在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条约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的风险肩负】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肩负,交付之后由买受人肩负,但执法尚有划定或者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肩负】因买受人的缘故原由致使标的物不能an照约定的限期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肩负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肩负】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条约建设时起由买受人肩负。
第一百四十五条 【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风险肩负】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所在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划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肩负。
第一百四十六条 【买受人不推行吸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肩负】出卖人an照约定或者遵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划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所在,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肩负。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未交付单证、资料与风险肩负】出卖人an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切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扫除条约。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扫除条约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肩负。
第一百四十九条 【风险肩负不影响瑕疵担保】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肩负的,不影响因出卖人推行债务不切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肩负违约责任的权力。
第一百五十条 【标的物权力瑕疵担保】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力的义务,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 【权力瑕疵担保责任和免去】买受人订立条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生意的标的物享有权力的,出卖人不肩负本法第一百五十条划定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止支付价款权】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实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力的,可以中止支付响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切合gai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质量担保】当事人秠uan甑奈锏闹柿恳竺挥性级ɑ蛘咴级ú幻魅,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划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遭受人权力】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切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遵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划定要求肩负违约责任。
第一百五十六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an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接纳足襶uan;け甑奈锏陌胺绞。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的磨练义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磨练时代内磨练。没有约定磨练时代的,应当实时磨练。
第一百五十八条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及免去】当事人约定磨练时代的,买受人应当在磨练时代内将标的物的数目或者质量不切合约定的qing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目或者质量切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磨练时代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目或者质量不切合约定的合理时代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时代内未通知或者讁uan甑奈锸盏街掌鹆侥昴谖赐ㄖ雎羧说,视为标的物的数目或者质量切合约定,但秠uan甑奈镉兄柿勘Vて诘,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gai两年的划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切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划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买受人应当an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划定。
第一百六十条 【支付价款的所在】买受人应当an照约定的所在支付价款。对支付所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条 【支付价款的时间】买受人应当an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条 【多交标的物的处置赏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吸收或者拒绝吸收多交的部门。买受人吸收多交部门的,an照条约的价钱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吸收多交部门的,应当实时通知出卖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标的物在交付之前发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发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四条 【扫除条约与主物的关系】因标的物的主物不切合约定而扫除条约的,扫除条约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切合约定被扫除的,扫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条 【数物并存的条约扫除】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切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gai物扫除,但gai物与他物疏散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扫除条约。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条约扫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切合约定,致使gai批标的物不能实现条约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gai批标的物扫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切合约定,致使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条约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gai批以及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扫除。
买受人若是就其中一批标的物扫除,gai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扫除。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生意中的条约扫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到达所有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所有价款或者扫除条约。
出卖人扫除条约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gai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样品生意】凭样品生意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一百六十九条 【样品生意特殊责任】凭样品生意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藏瑕疵的,纵然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切条约种物的通常尺度。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生意的试用时代】试用生意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时代。对试用时代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买受人秠uan甑奈锏娜峡伞渴杂蒙獾穆蚴苋嗽谑杂闷谀诳梢怨褐帽甑奈,也可以拒绝购置。试用时代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置标的物未作体现的,视为购置。
第一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生意】招标投标生意的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法式等,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拍卖】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拍卖法式等,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生意条约准用于有偿条约】执法对其他有偿条约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没有划定的,参照生意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互易条约】当事人约定易货生意营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生意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条约
第一百七十六条 【界说】供用电条约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条约。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主要条款】供用电条约的内容包罗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子,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推行地】供用电条约的推行所在,an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推行所在。
第一百七十九条 【清静供电义务及责任】供电人应当an照国家划定的供电质量尺度和约定清静供电。供电人未an照国家划定的供电质量尺度和约定清静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中止供电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妄想磨练、暂时磨练、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缘故原由,需要中止供电时,应当an照国家有关划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止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不行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因自然灾难等缘故原由断电,供电人应当an照国家有关划定实时抢修。未实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用电人应当an照国家有关划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实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an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限期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an照国家划定的法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静用电义务】用电人应当an照国家有关划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清静用电。用电人未an照国家有关划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清静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条约】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条约,参照供用电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十一章 赠与条约
第一百八十五条 【界说】赠与条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工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体现接受赠与的条约。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条约的恣意作废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工业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作废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子的赠与条约或者经由公证的赠与条约,不适用前款划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挂号等手续】赠与的工业依法需要治理挂号等手续的,应当治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子的赠与条约或者经由公证的赠与条约,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工业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因赠与人居心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工业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an照约定推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工业有瑕疵的,赠与人不肩负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工业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肩负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居心不见告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作废】受赠人有下列qing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作废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支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育义务而不推行;
(三)不推行赠与条约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作废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废缘故原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续人或法定署理人的作废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殒命或者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续人或者法定署理人可以作废赠与。
赠与人的继续人或者法定署理人的作废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废缘故原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工业的返还】作废权人作废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工业。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去】赠与人的经济状态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谋划或者家庭生涯的,可以不再推行赠与义务。
第十二章 jie款条约
第一百九十六条 【界说】jie款条约是jie款人向贷款人jie款,到期返还jie款并支付利息的条约。
第一百九十七条 【条约形式及主要条款】jie款条约接纳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jie款尚有约定的除外。
jie款条约的内容包罗jie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限期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条约的担保】订立jie款条约,贷款人可以要求jie款人提供担保。担保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划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jie款人提供其真实qing况的义务】订立jie款条约,jie款人应当an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jie款有关的营业运动和财政状态的真实qing况。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jie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an照现实jie款数额返还jie款并盘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未an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jie款,造成jie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jie款人未an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jie款的,应当an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视权】贷款人an照约定可以检查、监视jie款的使用qing况。jie款人应当an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政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jie款使用的限制】jie款人未an照约定的jie款用途使用jie款的,贷款人可以阻止发放jie款、提前收回jie款或者扫除条约。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治理贷款营业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an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jie款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jie款时代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jie款时一并支付;jie款时代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代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jie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jie款的返还限期】jie款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返还jie款。对jie款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jie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jie款人在合理限期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jie款人未an照约定的限期返还jie款的,应当an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划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送还jie款的利息盘算】jie款人提前送还jie款的,除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应当an照现实jie款的时代盘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jie款展期】jie款人可以在还款限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赞成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世jie款条约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jie款条约,自贷款人提供jie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世jie款条约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jie款条约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jie款条约约定支付利息的,jie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jie款利率的划定。
第十三章 租赁条约
第二百一十二条 【界说】租赁条约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条约。
第二百一十三条 【条约的主要条款】租赁条约的内容包罗租赁物的名称、数目、用途、租赁限期、租金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限期】租赁限期不得凌驾二十年。凌驾二十年的,凌驾部门无效。
租赁时代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条约,但约定的租赁限期自续订之日起不得凌驾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条约的形式】租赁限期六个月以上的,应当接纳书面形式。当事人未接纳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an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时代保持租赁物切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an照约定的要领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要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an照租赁物的性子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an照约定的要领或者租赁物的性子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消耗的,不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an照约定的要领或者租赁物的性子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扫除条约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推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推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限期内维修。出租人未推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用度由出租人肩负。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响应镌汰租金或者延伸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承租人经出租人赞成,可以对租赁物举行改善或者zeng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成,对租赁物举行改善或者zeng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回复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赞成,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条约继续有用,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成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益】在租赁时代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限期】承租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支付租金。对支付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时代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时代届满时支付;租赁时代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代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时代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限期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二百二十八条 【租赁物的权力瑕疵】因第三人主张权力,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镌汰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力的,承租人应当实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换后的条约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时代发生所有权变换的,不影响租赁条约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置权】出租人出卖租赁衡宇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限期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一律条件优先购置的权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行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门或者所有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镌汰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门或者所有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的,承租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置赏罚】当事人对租赁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扫除条约,但出租人扫除条约应当在合理限期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清静或者康健的,纵然承租人订立条约时明知gai租赁物质量不及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扫除条约。
第二百三十四条 【配合栖身人的栖身权】承租人在衡宇租赁时代殒命的,与其生前配合栖身的人可以an照原租赁条约租赁gai衡宇。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租赁时代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切合an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子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时代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条约继续有用,但租赁限期为不定期。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条约
第二百三十七条 【界说】融资租赁条约是出租人凭证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条约。
第二百三十八条 【条约的主要条款及形式】融资租赁条约的内容包罗租赁物名称、数目、规格、手艺性能、磨练要领、租赁限期、租金组成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币种、租赁时代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条约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 【租赁物的购置】出租人凭证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生意条约,出卖人应当an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力。
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推行生意条约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力。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力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 【生意条约的变换】出租人凭证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生意条约,未经承租人赞成,出租人不得变换与承租人有关的条约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 【租赁物所有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休业的,租赁物不属于休业工业。
第二百四十三条 【租金简直定】融资租赁条约的租金,除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凭证购置租赁物的大部门或者所有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切合约定或者不切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肩负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手艺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 【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时代,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shen危险或者工业损害的,出租人不肩负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推行占有租赁物时代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拒付租金责任】承租人应当an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限期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所有租金;也可以扫除条约,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租赁物价值的部门返还权】当事人约定租赁时代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门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扫除条约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凌驾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用度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门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时代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十五章 承揽条约
第二百五十一条 【界说】承揽条约是承揽人an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事情,交付事情效果,定作人给付酬金的条约。
承揽包罗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磨练等事情。
第二百五十二条 【条约的主要条款】承揽条约的内容包罗承揽的标的、数目、质量、酬金、承揽方式、质料的提供、推行限期、验收尺度和要领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事情的完成】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装备、手艺和劳力,完成主要事情,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事情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gai第三人完成的事情效果向定作人认真;未经定作人赞成的,定作人也可以扫除条约。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事情的责任】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事情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事情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gai第三人完成的事情效果向定作人认真。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质料的义务】承揽人提供质料的,承揽人应当an照约定选用质料,并接受定作人磨练。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质料及双方义务】定作人提供质料的,定作人应当an照约定提供质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质料,应当实时磨练,发现不切合约准时,应当实时通知定作人替换、补齐或者接纳其他调停措施。
承揽人不得私自替换定作人提供的质料,不得替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的通知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手艺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实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回复等缘故原由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途变换事情要求的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换承揽事情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承揽事情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推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事情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限期内推行义务,并可以顺延推行限期;定作人逾期不推行的,承揽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接受监视检查的义务】承揽人在事情时代,应当接受定作人须要的监视磨练。定作人不得因监视磨练故障承揽人的正常事情。
第二百六十一条 【验收质量保证】承揽人完成事情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事情效果,并提交须要的手艺资料和有关质量证实。定作人应当验收gai事情效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 【质量不合约定的责任】承揽人交付的事情效果不切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肩负修理、重作、镌汰酬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支付酬金限期】定作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支付酬金。对支付酬金的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事情效果时支付;事情效果部门交付的,定作人应当响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酬金或者质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事情效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 【质料的保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质料以及完成的事情效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an照定作人的要求守旧神秘,未经定作人允许,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手艺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 【配合承揽】配合承揽人对定作人肩负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的扫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扫除承揽条约,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条约
第二百六十九条 【界说】建设工程条约是承包人举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条约。
建设工程条约包罗工程勘探、设计、施工条约。
第二百七十条 【条约形式】建设工程条约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运动,应当遵照有关执法的划定果真、公正、公正举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条约,也可以划分与勘探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探、设计、施工承包条约。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门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探、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赞成,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门事情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事情效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探、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肩负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划分转包给第三人。
榨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响应资质条件的单元。榨取分包单元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条约的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条约,应当an照国家划定的法式和国家批准的投譻hi苹⒖尚行匝芯砍滤叩任募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探、设计条约主要内容】勘探、设计条约的内容包罗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罗概预算)的限期、质量要求、用度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条约主要条款】施工条约的内容包罗工程规模、建设工期、中心交工工程的开工和完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手艺资料交付时间、质料和装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完工验收、质量保修规模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实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接纳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条约。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执法责任,应当遵照本法委托条约以及其他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检查权】发包人在不故障承包人正常作业的qing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举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藏工程的验收】隐藏工程在隐藏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实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歇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完工验收】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当凭证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揭晓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磨练尺度实时举行验收。验收及格的,发包人应当an照约定支付价款,并吸收gai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履历收及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履历收或者验收不及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探、设计人质量责任】勘探、设计的质量不切合要求或者未an照限期提交勘探、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探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探、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因施工人的缘故原由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切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由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因承包人的缘故原由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限期内造成人shen和工业损害的,承包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未an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质料、装备、chang地、资金、手艺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歇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缘故原由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因发包人的缘故原由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接纳措施填补或者镌汰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歇工、窝工、倒运、机械装备调迁、质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现适用度。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的缘故原由致勘探、设计、返工、歇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因发包人变换妄想,提供的资料禁绝确,或者未an照限期提供必须的勘探、设计事情条件而造成勘探、设计的返工、歇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an照勘探人、设计人现实消耗的事情量zeng付用度。
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an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密告包人在合理限期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an照建设工程的性子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gai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gai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gai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适用承揽条约的划定】本章没有划定的,适用承揽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十七章 运输条约
第一节 一ban划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界说】运输条约是承运人将游客或者货物从起运所在运输到约定所在,游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用度的条约。
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共运输承运人】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游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 【an约准时代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准时代或者合理时代内将游客、货物清静运输到约定所在。
第二百九十一条 【an约定蹊径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an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蹊径将游客、货物运输到约定所在。
第二百九十二条 【游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游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用度。承运人未an照约定蹊径或者通常蹊径运输zeng加票款或者运输用度的,游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zeng加部门的票款或者运输用度。
第二节 客运条约
第二百九十三条 【条约的建设】客运条约自承运人向游客交付客票时建设,但当事人尚有约定或者尚有生意营业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 【持有用客票乘运义务】游客应当持有用客票乘运。游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an照划定加收票款。游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 【退票与变换】游客因自己的缘故原由不能an照客票纪录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治理退票或者变换手续。逾期治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肩负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 【an约定限量携带行李义务】游客在运输中应当an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凌驾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治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禁品或危险物品的携带榨取】游客不得随shen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侵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shen和工业清静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游客违反前款划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游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承运人见告主要事项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游客实时见告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主要事由和清静运输应当注重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迟延运输】承运人应当an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ci运输游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凭证游客的要求部署改乘其他班ci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 【承运人变换运输工具】承运人擅讁uan涓耸涔ぞ叨档头务尺度的,应当凭证游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尺度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 【对游客的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历程中,应当起劲救助患有急病、临盆、遇险的游客。
第三百零二条 【游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历程中游客的伤亡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shen康健缘故原由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实伤亡是游客居心、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划定适用于an照划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允许搭乘的无票游客。
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的赔偿责任】在运输历程中游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游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划定。
第三节 货运条约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见告义务】托运人治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批注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子、重量、数目,收货所在等有关货物运输的须要qing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主要qing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 【托运人提交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治理审批、磨练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治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的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an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划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划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侵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an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划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子和提防措施的书面质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划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接纳响应措施襶uan苊馑鹗У姆⑸,因此发生的用度由托运人肩负。
第三百零八条 【托运人请求变换的权力】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换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 【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实时提货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实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实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用度。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对货物的磨练】收货人提货时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磨练货物。对磨练货物的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限期内磨练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限期或者合理限期内对货物的数目、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an照运输单证的纪录交付的起源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历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实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行抗力、货物本shen的自然性子或者合理消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确定货损额的要领】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an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an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chang价钱盘算。执法、行政规则对赔偿额的盘算要领和赔偿限额尚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相继运输的责任肩负】两个以上承运人以统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条约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肩负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条约的承运人和gai区段的承运人肩负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置赏罚】货物在运输历程中因不行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 【运送物的留置】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用度的,承运人对响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遵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划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第四节 多式联运条约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谋划人的权力义务】多式联运谋划人认真推行或者组织推行多式联运条约,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力,肩负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的责任制度】多式联运谋划人可以与加入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条约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gai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谋划人对全程运输肩负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 【联运票据的转让】多式联运谋划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票据。an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票据可以是可转让票据,也可以是不行转让票据。
第三百二十条 【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谋划人损失的,纵然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票据,托运人仍然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二十一条 【赔偿责任适用执法的划定】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谋划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gai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执法划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遵照本章划定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章 手艺条约
第一节 一ban划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 【界说】手艺条约是当事人就手艺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简直立相互之间权力和义务的条约。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手艺条约的原则】订立手艺条约,应当有利于科学手艺的前进,加速科学手艺效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 【手艺条约的主要条款】手艺条约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ban包罗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规模和要求;
(三)推行的妄想、进度、限期、所在、地域和方式;
(四)手艺qing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肩负;
(六)手艺效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措施;
(七)验收尺度和要领;
(八)价款、酬金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盘算要领;
(十)解决争议的要领;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诠释。
与推行条约有关的手艺配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手艺评价陈诉、项目使命书和妄想书、手艺尺度、手艺规范、原shi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手艺文档,an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条约的组成部门。
手艺条约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现缔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用限期。
第三百二十五条 【手艺条约价款、酬金或使用费】手艺条约价款、酬金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接纳一ci总算、一ci总付或者一ci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接纳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an照产物价钱、实验专利和使用手艺神秘后新zeng的产值、利润或者产物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an照约定的其他方式盘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接纳牢靠比例、逐年递zeng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条约中约定查阅有关会算帐目的措施。
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手艺效果的经济权属】职务手艺效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gai项职务手艺效果订立手艺条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gai项职务手艺效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gai项职务手艺效果的小我私人给予奖励或者酬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手艺条约转让职务手艺效果时,职务手艺效果的完成人享有以一律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力。
职务手艺效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事情使命,或者主要是使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謘hi际跆跫所完成的手艺效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手艺效果的经济权属】非职务手艺效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手艺效果的小我私人,完成手艺效果的小我私人可以就gai项非职务手艺效果订立手艺条约。
第三百二十八条 【手艺效果的精神权属】完成手艺效果的小我私人有在有关手艺效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手艺效果完成者的权力和取得声誉证书、奖励的权力。
第三百二十九条 【手艺条约的无效】非法垄断手艺、故障手艺前进或者损害他人手艺效果的手艺条约无效。
第二节 手艺开发条约
第三百三十条 【界说及条约形式】手艺开发条约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手艺、新产物、新工艺或者新质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条约。
手艺开发条约包罗委托开发条约和相助开发条约。
手艺开发条约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工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效果实验转化订立的条约,参照手艺开发条约的划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义务】委托开发条约的委托人应当an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酬金;提供手艺资料、原shi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效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 【受托人义务】委托开发条约的研究开发人应当an照约定制订和实验研究开发妄想;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an期完成研究开发事情,交付研究开发效果,提供有关的手艺资料和须要的手艺指导,资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效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事情障碍、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事情障碍、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相助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相助开发条约的当事人应当an照约定举行投资,包罗以手艺举行投资;分工加入研究开发事情;协作配合研究开发事情。
第三百三十六条 【相助开发各方的违约责任】相助开发条约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事情障碍、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条约的扫除】因作为手艺开发条约标的的手艺已经由他人果真,致使手艺开发条约的推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扫除条约。
第三百三十八条 【风险肩负及通知义务】在手艺开发条约推行历程中,因泛起无法战胜的手艺难题,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门失败的,gai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管。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划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门失败的qing形时,应当实时通知另一方并接纳适当措施镌汰损失。没有实时通知并接纳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肩负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 【手艺效果的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现缔造,除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验gai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一律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力。
第三百四十条 【相助开发手艺效果的归属】相助开发完成的发现缔造,除当事人尚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相助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一律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力。
相助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配合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验gai专利。
相助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差异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 【手艺神秘效果的归属与分享】委托开发或者相助开发完成的手艺神秘效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措施,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力,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效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效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手艺转让条约
第三百四十二条 【内容及形式】手艺转让条约包罗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手艺神秘转让、专利实验允许条约。
手艺转让条约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 【手艺转让规模的约定】手艺转让条约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验专利或者使用手艺神秘的规模,但不得限制手艺竞争和手艺生长。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验允许条约的限制】专利实验允许条约只在gai专利权的存续时代内有用。专利权有用限期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gai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验允许条约。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验允许条约让与人主要义务】专利实验允许条约的让与人应当an照约定允许受让人实验专利,交付实验专利有关的手艺资料,提供须要的手艺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验允许条约受让人主要义务】专利实验允许条约的受让人应当an照约定实验专利,不得允许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验gai专利;并an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 【手艺神秘转让条约让与人的义务】手艺神秘转让条约的让与人应当an照约定提供手艺资料,举行手艺指导,保证手艺的适用性、可靠性,肩负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 【手艺神秘转让条约的受让人义务】手艺神秘转让条约的受让人应当an照约定使用手艺,支付使用费,肩负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 【手艺转让条约让与人基本义务】手艺转让条约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手艺的正当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手艺完整、无误、有用,能够到达约定的目的。
第三百五十条 【手艺转让条约受让人手艺保密义务】手艺转让条约的受让人应当an照约定的规模和限期,对让与人提供的手艺中尚未果真的神秘部门,肩负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违约责任】让与人未an照约定转让手艺的,应当返还部门或者所有使用费,并应当肩负违约责任;实验专利或者使用手艺神秘逾越约定的规模的,违反约定私自允许第三人实验gai项专利或者使用gai项手艺神秘的,应当阻止违约行为,肩负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违约责任】受让人未an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an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阻止实验专利或者使用手艺神秘,交还手艺资料,肩负违约责任;实验专利或者使用手艺神秘逾越约定的规模的,未经让与人赞成私自允许第三人实验gai专利或者使用gai手艺神秘的,应当阻止违约行为,肩负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肩负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 【手艺条约让与人侵权责任】受让人an照约定实验专利、使用手艺神秘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由让与人肩负责任,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后续手艺效果的归属与分享】当事人可以an照互利的原则,在手艺转让条约中约定实验专利、使用手艺神秘后续刷新的手艺效果的分享措施。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刷新的手艺效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 【手艺收支口条约的执法适用】执法、行政规则对手艺收支口条约或者专利、专利申请条约尚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四节 手艺咨询条约和手艺服务条约
第三百五十六条 【内容】手艺咨询条约包罗就特定手艺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手艺展望、专题手艺视察、剖析评价陈诉等条约。
手艺服务条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手艺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手艺问题所订立的条约,不包罗建设工程条约和承揽条约。
第三百五十七条 【手艺咨询条约委托人主要义务】手艺咨询条约的委托人应当an照约定剖析咨询的问题,提供手艺配景质料及有关手艺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事情效果,支付酬金。
第三百五十八条 【手艺咨询条约受托人主要义务】手艺咨询条约的受托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完成咨询陈诉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陈诉应当到达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手艺咨询条约的委托人未an照约定提供须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事情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事情效果的,支付的酬金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金应当支付。
手艺咨询条约的受托人未an期提出咨询陈诉或者提出的咨询陈诉不切合约定的,应当肩负减收或者免收酬金等违约责任。
手艺咨询条约的委托人an照受托人切合约定要求的咨询陈诉和意见作出决议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肩负,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 【手艺服务条约委托人义务】手艺服务条约的委托人应当an照约定提供事情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事情效果并支付酬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手艺服务条约受托人义务】手艺服务条约的受托人应当an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手艺问题,保证事情质量,并教授解决手艺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 【手艺服务条约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手艺服务条约的委托人不推行条约义务或者推行条约义务不切合约定,影响事情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事情效果的,支付的酬金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金应当支付。
手艺服务条约的受托人未an照条约约定完成服务事情的,应当肩负免收酬金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 【新创手艺效果的归属和分享】在手艺咨询条约、手艺服务条约推行历程中,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手艺资料和事情条件完成的新的手艺效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事情效果完成的新的手艺效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尚有约定的,an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手艺培训条约、手艺中介条约的执法适用】执法、行政规则对手艺中介条约、手艺培训条约尚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十九章 保管条约
第三百六十五条 【界说】保管条约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gai物的条约。
第三百六十六条 【保管费的支付】寄存人应当an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秠uan9芊衙挥性级ɑ蛘咴级ú幻魅,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条约的建设】保管条约讁uan9芪锝桓妒苯ㄉ,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保管凭证】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尚有生意营业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行为的要求】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chang所或者要领。除紧迫qing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私自改变保管chang所或者要领。
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an照保管物的性子需要接纳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qing况见告保管人。寄存人未见告,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肩负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且未接纳调停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划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秠uan9芪镌斐伤鹗У,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主张权力的返还】第三人秠uan9芪镏髡湃Φ模婪ǘyuan9芪锝幽杀H蛘咧葱械囊酝,保管人应当推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秠uan9苋颂崞鹚咚匣蛘叨yuan9芪锷昵肟垩旱,保管人应当实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保管时代,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实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的通告义务】寄存人寄存钱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珍贵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gai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an照一ban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保管物领取】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秠uan9苁贝挥性级ɑ蛘咴级ú幻魅返,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时代的,保管人无特殊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物的返还】保管时代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送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钱币等的返还】保管人保管钱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目的钱币。保管其他可替换物的,可以an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目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保管费支付限期】有偿的保管条约,寄存人应当an照约定的限期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限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寄存人未an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用度的,保管人秠uan9芪锵碛辛糁萌,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章 仓储条约
第三百八十一条 【界说】仓储条约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条约。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条约生效时间】仓储条约自建设时生效。
第三百八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侵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gai物品的性子,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划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接纳响应措施襶uan苊馑鹗У姆⑸虼朔⑸挠枚扔纱婊跞思绺。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侵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响应的保管条件。
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保管人应当an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举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切合的,应当实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目、质量不切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五条 【仓单】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罗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目、质量、包装、件数和标志;
(三)仓储物的消耗尺度;
(四)储存chang所;
(五)储存时代;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治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时代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力。
第三百八十八条 【检查权】保管人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赞成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三百八十九条 【保管人的通知义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实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条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清静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须要的处置。因qing况紧迫,保管人可以作出须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gaiqing况实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一条 【仓储物提取时间】当事人对储存时代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须要的准备时间。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储存时代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条件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三百九十三条 【保管人的提存权】储存时代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限期内提。馄诓惶崛〉,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第三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储存时代,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子、包装不切合约定或者凌驾有用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 【仓储条约的执法适用】本章没有划定的,适用保管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二十一章 委托条约
第三百九十六条 【界说】委托条约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赏罚委托人事务的条约。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规模】委托人可以特殊委托受托人处置赏罚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归纳综合委托受托人处置赏罚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用度】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置赏罚委托事务的用度。受托人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垫付的须要用度,委托人应当送还gai用度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听从指示的义务】受托人应当an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需要变换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赞成;因qing况紧迫,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置赏罚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gaiqing况实时陈诉委托人。
第四百条 【亲自处置赏罚及转委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置赏罚委托事务。经委托人赞成,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赞成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肩负责任。转委托未经赞成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肩负责任,但在紧迫qing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的陈诉义务】受托人应当an照委托人的要求,陈诉委托事务的处置赏罚qing况。委托条约终止时,受托人应当陈诉委托事务的效果。
第四百零二条 【委托人的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规模内与第三人订立的条约,第三人在订立条约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署理关系的,gai条约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实gai条约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力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力】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条约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署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缘故原由对委托人不推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力,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条约时若是知道gai委托人就不会订立条约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缘故原由对第三人不推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力,但第三人不得变换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力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工业义务】受托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取得的工业,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 【委托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酬金。因不行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条约扫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响应的酬金。当事人尚有约定的,an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 【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条约,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条约,因受托人的居心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逾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受托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时,因不行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 【另行委托】委托人经受托人赞成,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 【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的受托人配合处置赏罚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肩负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 【恣意扫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扫除委托条约。因扫除条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行归责于gai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条约的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殒命、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休业的,委托条约终止,但当事人尚有约定或者凭证委托事务的性子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委托人的后条约义务】因委托人殒命、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休业,致使委托条约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续人、法定署理人或者整理组织遭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置赏罚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 【受托人殒命后其继续人等的义务】因受托人殒命、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休业,致使委托条约终止的,受托人的继续人、法定署理人或者整理组织应当实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条约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置赏罚之前,受托人的继续人、法定署理人或者整理组织应当接纳须要措施。
第二十二章 行纪条约
第四百一十四条 【界说】行纪条约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商业运动,委托人支付酬金的条约。
第四百一十五条 【处置赏罚委托事务的用度肩负】行纪人处置赏罚委托事务支出的用度,由行纪人肩负,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的处置赏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赞成,行纪人可以处分gai物;和委托人不能实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 【未an指示举行行纪运动的效果】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钱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钱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赞成。未经委托人赞成,行纪人赔偿其差额的,gai生意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钱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钱买入的,可以an照约定zeng加酬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gai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钱有特殊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反gai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chang订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体现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划定qing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酬金。
第四百二十条 【委托物的处置】行纪人an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实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遵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划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gai物的,行纪人遵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划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条约的,行纪人对gai条约直接享有权力、肩负义务。
第三人不推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的酬金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门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响应的酬金。委托人逾期不支付酬金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尚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 【对委托条约的适用】本章没有划定的,适用委托条约的有关划定。
第二十三章 居间条约
第四百二十四条 【界说】居间条约是居间人向委托人陈诉订立条约的时机或者提供订立条约的前言服务,委托人支付酬金的条约。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陈诉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条约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陈诉。
居间人居心遮掩与订立条约有关的主要事实或者提供虚伪qing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酬金并应当肩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酬金请求权】居间人促成条约建设的,委托人应当an照约定支付酬金。对居间人的酬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遵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能确定的,凭证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条约的前言服务而促成条约建设的,由gai条约的当事人平均肩负居间人的酬金。
居间人促成条约建设的,居间运动的用度,由居间人肩负。
第四百二十七条 【未促成条约建设的处置赏罚】居间人未促成条约建设的,不得要求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运动支出的须要用度。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 【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条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条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手艺条约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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